1、《公司挂号(存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配合委托署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署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国家工商总局宣布的《工商挂号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划定公司变换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目录”划定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回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尚有划定的,从其划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视治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视治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股东(提倡人)出资情况》。7、《联络员信息》(未存案的提交)。8、《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申领的提交,原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通告的报纸报样;未申领的提交《申明》)。9、《税务挂号证》(已申领的提交,原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通告的报纸报样;未申领的提交《申明》)。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挂号治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东变换挂号适用本规范。
2、可登录“福建省工商行政治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fjaic.gov.cn/)下载相关表格。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质料应当使用A4型纸。4、提交质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配合委托的署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5、提交质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卖力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提交质料涉及提交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的,需提交身份证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附件1工商挂号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15年11月18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执法明确的工商挂号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1 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 3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核发 国家烟草专卖局或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国务院决议保留的工商挂号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国务院决议保留的工商挂号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国务院决议保留的工商挂号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1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用爆炸物品宁静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2 爆破作业单元许可证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宁静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3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许可 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治理法》 4 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关于增强弩治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号) 5 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保安服务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6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换审批 商务部、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谋划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互助谋划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掩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外洋资企业法》《中外合资谋划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11号)《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台湾同胞投资掩护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74号)《国务院关于勉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划定》(国务院令第64号)《中外互助谋划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商业经济互助部令1995年第6号) 7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议》(国发〔2012〕52号)《典当治理措施》(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8 设立谋划小我私家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业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 9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吸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新闻出书广电总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吸收设施治理划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关于进一步增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吸收设施治理的意见》(广发外字〔2002〕254号) 10 设立出书物入口谋划单元审批 新闻出书广电总局 《出书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11 设立出书单元审批 新闻出书广电总局 《出书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12 境外出书机构在境内设立服务机构审批 新闻出书广电总局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挂号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 13 境外广播影戏电视机构在华设立服务机构审批 新闻出书广电总局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挂号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 14 设立中外合资、互助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书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议》(国发〔2004〕16号) 15 设立从事出书物印刷谋划运动的企业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书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16 危险化学品谋划许可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宁静生产监视治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宁静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7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罗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宁静条件审查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宁静生产监视治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宁静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8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宁静生产许可 省级人民政府宁静生产监视治理部门 《烟花爆竹宁静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19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视治理法》《外资银行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20 外国银行代表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视治理法》《外资银行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21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视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2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视治理法》《金融资产治理公司条例》(国务院令第297号) 23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的决议》(国务院令第548号)《融资性担保公司治理暂行措施》(银监会令2010年第3号) 24 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批准 证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治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划定》(国发〔1980〕272号) 25 设立期货专门结算机构审批 证监会 《期货生意业务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26 设立期货生意业务场所审批 证监会 《期货生意业务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27 证券生意业务所设立审核、证券挂号结算机构设立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8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 29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保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30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审批 保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治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划定》(国发〔1980〕272号) 31 外航驻华常设机构设立审批 中国民航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挂号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国务院关于治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划定》(国发〔1980〕272号) 32 通用航空企业谋划许可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决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议》(国发〔2012〕52号) 33 民用航空器(发念头、螺旋桨)生产许可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34 快递业务谋划许可 或省级邮政治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附件2企业变换挂号、注销挂号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2015年11月18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设定依据 1 谋划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 2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换审批 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安部 《直销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 3 对外劳务互助谋划资格批准 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对外劳务互助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4 小我私家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变换注册资本、变换出资额审批 人民银行 《征信业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 5 出书单元变换名称、主办单元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规模、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新闻出书广电总局 《出书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6 出书物入口谋划单元变换名称、业务规模、资本结构、主办单元或者其主管机关,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新闻出书广电总局 《出书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7 音像制作单元、电子出书物制作单元变换名称、业务规模,或者吞并、合并、分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出书行政主管部门 《音像制品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8 音像复制单元、电子出书物复制单元变换业务规模,或吞并、合并、分立审批 省级新闻出书广电行政部门 《音像制品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9 印刷业谋划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换从事出书物印刷谋划运动,或者吞并其他印刷业谋划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谋划者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出书行政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书行政主管部门 《印刷业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10 影戏制片单元以外的单元独立从事影戏摄制业务审批 新闻出书广电总局 《影戏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11 内资影戏制片单元变换、终止审批 新闻出书广电总局 《影戏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12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元审批 新闻出书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13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换、终止以及业务规模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视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4 非银行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换、终止以及业务规模审批 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视治理法》 15 外资银行变换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变换机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办公场所、调整业务规模、变换股东或者调整股东持股比例、修改章程以及终结审批 银监会 《外资银行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16 外国银行代表处变换及终止审批 银监会 《外资银行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17 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换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548号) 18 证券挂号结算机构遣散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 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 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打消分支机构,变换业务规模,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淘汰注册资本,变换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换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遣散、破产审批 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公司监视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 21 证券金融公司遣散审批 证监会 《证券公司监视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 22 期货公司境内及境外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证监会 《期货生意业务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 23 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其他期货谋划机构业务资格审批 证监会 《期货生意业务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 24 期货公司合并、分立、遣散或者破产、变换业务规模、变换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审批 证监会 《期货生意业务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 25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换批准 证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治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划定》(国发〔1980〕272号) 26 使用“生意业务所”字样的生意业务场所审批 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治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种生意业务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议》(国发〔2011〕38号) 27 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物生意业务的生意业务场所审批 国务院相关金融治理部门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种生意业务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议》(国发〔2011〕38号) 28 保险公司变换名称、变换注册资本、变换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打消分支机构、公司分立或者合并、修改公司章程、变换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换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保险公司终止(遣散、破产)审批 保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9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合并、分立、变换、遣散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 30 保险资产治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换审批。保险资产治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终止(遣散、破产和分支机构打消)审批 保监会(会同证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 31 保险团体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合并、分立、变换、遣散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 32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重大事项变换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治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划定〉的通知》(国发〔1980〕272号) 33 设立饲料生产企业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饲料治理部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 34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分立、合并、打消的审批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 注:以上前置审批事项,涉及工商挂号事项的,凭审批文件管理变换、注销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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